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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样本)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Internet环境下进行网页设计、网页制作和网站应用系统开发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 第一条:合作事项
-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要求:
- 甲方提供的《网站建设任务书》、《网站建设方案》、《网站建设修改意见》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 三、乙方在甲、乙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甲方的整个网站的建设任务,并经甲方确认通过。
- 四、具体工作按阶段实施:
- (一)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版面、首页、二级页面、三级页面的结构建设工作。此阶段内甲方若有修改意见,向乙方提出书面的《网站建设修改意见》,乙方根据 《网站建设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 (二)第二阶段为第一个阶段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功能实现。 此阶段内甲方若有修改意见,向乙方提出书面的《网站建设修改意见》,乙方根据 《网站建设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 (三)第三阶段为第二个阶段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实现上线试运行。此阶段内甲方若有修改意见,向乙方提出书面的《网站建设修改意见》,乙方根据 《网站建设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 (四)甲方确认通过后,乙方网站及网站建设所产生的源代码、源程序及网站设计中产生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接收人。
- 第二条:网站验收标准:
- 一、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或智能网络平台访问这个网站;
- 二、网站功能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 三、行业内的其他常识性标准。
- 第三条:网站内容版权及保密承诺
- 一、本合同中网站及网站建设所产生的源代码、源程序及网站设计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
- 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三、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时间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形除外。
- 第四条:权利及义务
- 一、甲方为开发网页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 二、乙方在网站开发过程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甲方不会因为接受乙方的服务而引出任何的纠纷和权益损害。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
- 三、网站设计制作完成后,由乙方对甲方的网站进行后台技术衔接导入和网页调试。
- 四、域名注册、备案、服务器租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在售后期内保证服务器的安全运行,维护甲方网站的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黑客攻击和内容非法篡改等。
- 五、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要求的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 第五条:售后服务
- 一、网站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自甲方确认交付之日起一年内,为乙方的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间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三次(包含首页面修改),内容的更新由甲方负责。
- 二、网站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并应甲方的需求,提供与网站相关的免费技术培训和运行维护壹年,并无偿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 三、网站交付后若涉及新的功能模块的开发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 第六条:费用及付款
-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服务内容需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整 ),此费用为含税金额。
-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以第 项为付款方式。
- (一)对公账户转账:
- 收款单位:
- 账 号:
- 开户银行:
- (二)私人账户转账:
- 收款单位:
- 账 号:
- 开户银行:
- (三)现金
- (四)支票
- 三、付款周期:
- (一)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五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网站建设费用20%,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整)。
- (二)甲方完成网站的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网站建设费用60%,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整)。
- (三)网站验收通过之日起上线正常运行60天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网站建设费用20%,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整)。
- 四、票据开具
- 甲方同意乙方开具的票据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据。
- 每个付款周期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甲方认可的合格票据开付给甲方,若未开具票据或开具票据不合格而造成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 第七条:违约责任
- 一、在合同签署后,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产品,造成甲方网站无法正常向用户提供服务,乙方每延迟三日,甲方应扣除合同实际总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赔偿总金额不能超过开发总费用的20%。如果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限5个工作日,没有恢复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之延误除外。
- 二、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支付费用,每迟延三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实际总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赔偿总金额不能超过开发总费用的20%,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五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给付迟延除外。
- 三、由乙方提出设计稿,由甲方审稿,审稿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甲方延误审稿,后果由甲方负责;在因甲方修改网站内容或延误提供网站内容资料,从而延误网站正常建设的情况下,乙方不负担因此造成延误的责任,如乙方延误提供设计方案造成网站的不能正常建设,后果由乙方负责。
- 四、如乙方因公司解体或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约承诺,则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未完成部分的费用及利息。
-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事由,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变更后的一方享有和承担并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 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违约方接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予改正,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 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方注册地法院提请诉讼。
- 第九条: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第十条:备注及附录附件说明
-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加以补充,补充意见需双方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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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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